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工作力度,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现公布第三批违法案例。 案件一:长安乐仔果蔬店哄抬价格案 2021年1月8日,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长安区谈固西街88号紫玉名苑A座底商01号长安乐仔果蔬店销售大白菜存在哄抬物价行为,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00元,并处罚款2900元,合计3500元。 案件二:长安坤艳干鲜果品店哄抬价格案 2021年1月9日,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长安区煤机街80号2-1-101长安坤艳干鲜果品店销售大白菜存在哄抬价格行为,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00元,并处罚款2800元,合计3500元。 案件三:长安刘家果蔬店未明码标价案 2021年1月9日,执法人员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园明路29号银宏花苑43号检查发现,长安刘家果蔬店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50元。 案件四:石家庄玛纳大药房未明码标价案 2021年1月7日,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石家庄玛纳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口罩、酒精消毒液未明码标价,给予当场处罚,罚款1000元。 案件五 :高新区瑞芳超市哄抬价格案 2021年1月9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举报,石家庄高新区瑞芳超市销售鸡蛋存在哄抬价格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超市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79元,并处5倍罚款895元,合计1074元。 此外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优色便利店、星期八超市、李某彬商贸中心、云云超市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作出顶格5倍罚款。 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石家庄好必多商贸有限公司、老侯蔬菜店、河北润心柏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作出顶格5倍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