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衡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加强沟通、强化协作、狠抓落实,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
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658户次;食品销售主体5874户次(其中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495户次);餐饮服务主体3944户次(其中学校食堂590户次、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313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58户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10个次;组织监督抽检1219批次,不合格17批次,已全部按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3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379.5公斤,货值1.26万元,罚没款共133.5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件,均按照程序处理完毕。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注重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市市场监管局以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为发力点,促进农村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断提升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市农村食品经营店5469家,已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1325家。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消费,组织各地各部门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形成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重处态势和震慑氛围,有力净化农村食品消费市场,有效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