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关系民生福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张家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张家口市冬奥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一、工作基础
“十三五”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2017年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不断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有效整合提升,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食品医药产业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为“十四五”时期的食品药品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开展示范创建并获得授牌
全市所有县区均完成省级食药安全县区创建,16个农业县区获得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称号。2014年作为全国15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农产品、食品生产等七个专项工作组,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市县乡三级联创;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奥运思维,重点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产食品质量放心、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等10项创建工程;从组织管理体系、监管能力建设、日常监督执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产业发展、社会共建共治、食品安全状况等8个方面,对照78条评价标准,逐项规范提升。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2017年6月顺利通过国务院食安办明查暗访现场核查和大评委集中评审,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2021年,国务院食安办组织复审,我市在持续巩固各项基础建设、能力提升、生产经营监管等常规工作、顺利通过72项评价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冬奥会筹办及地方特色,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奶业振兴、“三小”治理、行刑衔接等7个方面提交了示范性探索经验,通过国务院食安办评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经验做法被第十九届中国食品安全大会组委会评为“2021年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十佳案例”,以“活动凝聚共治”作为全国六种模式之一予以高度评价并重点推介。
(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各级党委、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调研,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级政府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持续加强,各级政府新成立了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食药安全高位协调、部门协同机制不断加强,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有效推动了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组建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食品监管与执法机构,形成了市县乡三级机构、市县乡村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各级监管部门“定事、定人、定时、定质”,监管制度建设得到强化;建立了市督查办、市食安办“双督办”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印发实施了《网络订餐监管指导意见》《餐饮服务清洁厨房等八个食品安全提升规范》等一批创新性管理规范,取得明显成效。
(三)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圆满完成冬奥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实现了零问题、零风险、零投诉目标。全市40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HACCP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提升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水平。高质量完成怀涿地区葡萄酒集中生产区整治工作,提升我市葡萄酒产品区域竞争力。积极开展“百千万”超市创建和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创建了一批国家级、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打造了一批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大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清洁厨房创建,单位食堂、连锁餐饮等单位量化等级良好以上比例达到98.7%,大型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达到全覆盖。推行疫情防控常态下无接触式送餐。新建市级、经开区等4个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00吨,基本实现全域覆盖。新改扩建了一批农贸市场,建设了一批特色小吃街,推进了“农改超”,对食品“三小”业态进行了整治提升。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率达到84.8%,位居全省第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量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技术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构建了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保障冬奥食品安全为重点,同时辐射周边市县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进行了改扩建,检验资质和能力位居全省前列,与日本岛津公司联合运行“冬奥会食品药品安全技术研究合作实验室”,引入国际高端技术支持,新建崇礼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室投入运行,保障冬奥会食品药品安全需要,区域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和冬奥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市级食品药品监管数字指挥中心和崇礼区智慧监管指挥平台助力提升监管效能,通过网格化电子地图,对监管人员现场检查实时调度、对生产经营单位运营情况实时监控、对监管信息实时传输。
(五)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食用农产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重点品种,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等重点环节建立了食品追溯体系,全市675家重点企业相关数据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情况纳入平台,2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及11家乳制品企业全部实现产品质量电子追溯,25个种养殖基地和3家大型连锁超市开展了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全市16家药品批发企业、2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1993家零售药店纳入药品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去向实时追踪,入网率达到100%,位居全省前列。
(六)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进一步完善
通过持续举办大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电视台开辟科普宣传专栏、制作宣传产品、拍摄抖音科普视频、建立食品安全谣言和辟谣库,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程度明显提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明显增强。聘请51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对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开展“双监督”;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约谈、“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企业进行约谈,逐步建立并完善了食品安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及时传递监管动态、曝光典型案件,有效震慑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知识产权“五线合一”,通过新招录接线员,增设话务坐席,确保12315投诉举报热线365天不断岗、全天候受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宣传有奖举报,号召公众积极提供有效线索,共同参与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基本形成了党政同责、部门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自律、社会协同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二、面临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期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但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和监管能力与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都还有不小的差距。“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迈向现代化强国的重要阶段,我市经济社会仍处于重要的历史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更高要求,也为高质量做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利契机。
(一)面临的机遇
国家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升到执政能力考验的高度,做好“十四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有许多有利因素。一是“十三五”期间出台了“党政同责”、责任制规定等一系列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政策规定,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为加强今后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组织、投入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近年来国家先后修订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三是冬奥会筹办以来特别是举办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得到扩充,执法装备不断丰富,检验技术能力不断提升,应急指挥体系不断健全,食品追溯体系有效运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深入实施的集中生产区治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小”业态整治等专项行动大幅提升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社会共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今后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四是随着5G、大数据、区块链等新科技发展,“机器换人、机器助人”等智慧监管手段为食品药品监管提质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五是消费者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群众日常消费参与监督和依法维权已成为一种习惯,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面临的挑战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挑战。一是我国已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强,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食品药品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需求呈现层级化、多样化趋势,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食品药品安全特别是冷链食品安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保障供给、强化监管、保证安全提出了新要求。三是“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不断降低,经营准入条件放宽,加之实行“监审”分离、审慎包容监管,在方便市场主体发展的同时,对全覆盖、无死角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带来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四是食品生产加工工艺、农产品种养殖技术不断改进提升,新产品不断研制开发,“两超一非”等食品安全风险增加;网络订餐、跨境电商、抖音直播带货、外卖送药等流通业态纷繁复杂,给全覆盖监管带来诸多隐患。五是数字经济迅猛发展,不断催生不可预见的新业态,面对纷繁复杂的食品药品经营业态和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监管能力建设还相对滞后,特别是基层监管力量有待加强,风险监测研判与预警制度、智能化手段以及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等多方面都需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提升。
三、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社会共治,持续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进一步构建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社会共治格局,不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全过程智控体系和风险闭环管控机制,提升食品药品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助力食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开启张家口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同责、健全机制。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方面和全过程,把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对各县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2.坚持人民至上、监管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作为食品药品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理解和把握“包容审慎”监管内涵,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改革创新、依法行政。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强化智慧监管赋能,着力破解监管力量与监管对象不相匹配的局面;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惩戒失信行为,让食品药品监管无处不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行业守法”的治理格局。
4.坚持预防为主、管促并重。坚持监管关口前移,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把食品药品安全过程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坚持管促结合,产管并重,形成覆盖全过程的监管网络,健全全流程监管制度,突出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属性,形成行政监管与技术检验相统一的监管合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5.坚持社会共治、统筹协同。健全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快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食品药品高水平监管体系、高质量服务体系、高素质队伍体系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系和智慧监管体系有效运行,行政监管体系与技术支撑体系协调有力,社会共治格局更加牢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成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先行示范高地。
1.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齐全,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执法力量进一步向一线岗位倾斜,基本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现场检查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技术评审能力、检验检测能力、风险监测能力明显提升。
2.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逐步增强。健全“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制定风险清单,实现风险分类分级管理,按照风险类别和监管难度,对高风险对象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和全过程严格监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提高风险主动监测研判能力。食品抽检比例达到5份/千人,针对食用农产品的检验量不低于2.5份/千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和33大类食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国家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3.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稳定在较高水平,重点品种抽检合格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达100%,有效处置率达100%;食品违法查处率达100%;药品安全风险处置率达100%,药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十四五”时期张家口市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和单位 | 2020年基数 | 202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2 | 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流通企业自查报告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3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4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 | 85 | 保持85以上 | 约束性 | 5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6 | 重点食品品种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比例(%) | 80 | 85 | 预期性 | 7 | 食品小作坊登记建档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8 | 食品销售单位建立召回制度(%) | 100 | 100 | 约束性 | 9 |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10 | 网络餐饮服务对外卖食品进行封签(%) | 80 | 100 | 预期性 | 11 | 餐饮服务单位达到“清洁厨房”标准 | 85 | 100 | 预期性 | 12 | 食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 4 | 5 | 约束性 | 13 | 食用农产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 2 | 2.5 | 约束性 | 14 | 食品抽检合格率(%) | 98.1 | 98.5 | 预期性 | 15 | 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 | 97.6 | 98 | 预期性 | 16 | 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年度覆盖率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17 | 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18 | 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19 | 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 | 80 | 85 | 预期性 | 20 | 省级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 | 99 | >99 | 预期性 | 21 | 药品高风险生产企业、现代物流批发企业、疫苗冷链配送企业、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非现场监管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22 | 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加入药品追溯监管平台入网率(%)、数据上报率(%) | 入网率100、数据上报率96。 | 入网率100、数据上报率100。 | 约束性 | 23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不合格品处置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24 | 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县(市、区)报告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25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县(市、区)报告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