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发布文号 | 农质安发[2010]17号 | 发布日期 | 2010-08-09 | 生效日期 | 2010-08-09 | 有效性状态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暂无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局、站、办)、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品)现场检查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农质安发[2005]5号)和《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9]8号)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中遵照执行。原《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种植业、渔业产品)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农质安发[2005]7号)中涉及种植业产品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Ο一Ο年八月九日
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 第一条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制定本评定细则。 第二条 本评定细则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过程中对种植业产品实施现场检查的评定活动,包括现场检查的内容、判定方法和结论等。 第三条 现场检查的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产地环境、生产记录、投入品管理、产品质量、初级加工产品管理等,评定项目分关键检查项目(条款号后加※表示)和一般检查项目。 第四条 在现场检查时,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不合格项。关键检查项目如不合格则称为严重不合格项;一般检查项目不合格则称为一般不合格项。在“结论”栏中,合格者打“√”,不合格者打“×”。关键检查项目出现不合格,检查员应对此说明原因。对于不适用的检查项目,检查员应在备注栏说明。 第五条 现场检查结论的评定原则如下: 项目 | 结果 | 严重不合格项 | 一般不合格项 | 0 | 小于15% | 现场检查通过 | 0 | 15%-30% | 限期整改,跟踪检查 | 0 | 大于30% | 现场检查不通过 | 大于等于1 | | 第六条 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项目表: 条款 | 检查项目 | 结论 | 备注(原因) | 一、质量管理体系 | 1※ | 申请人应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承担责任追溯的能力。 查:申请人的资质证明条件 | | | 2※ | 申请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各类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人员培训制度、生产记录制度等。 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 | 3 | 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主体和公司+农户形式申报的申请人,应具有对合作农户管理的措施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查:申请人与合作农户签署的含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和农户名册(包括农户名单、地址、种植规模) | | | 4 | 申请人应具有内部管理和熟悉质量安全的内检人员。 查: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 | | | 5 | 负责指导投入品使用的农技人员应能胜任相应的工作。 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 | 6 | 具有定期培训制度。生产人员、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以适应无公害生产的要求。 查:培训记录 | | | 二、产地环境 | 7 | 应明确产地区域范围(产地名称、产地面积、位置示意图)。 查:现场查看 | | | 8 | 产地区域范围内应无对农业生产活动和产地环境存在潜在危害的污染源。 查:现场查看 | | | 9※ | 产地土、水、气应符合无公害种植业产品产地环境的要求。 查:《产地环境检测报告》和《产地环境评价报告》或《产地环境质量调查报告》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 | | 三、记录管理 | 10 | 所有文件记录应至少保存两年。 查:文件记录 | | | 11 | 有专人和专门的地方保存记录。 查:现场查看 | | | 12 | 具有可追溯的产品销售记录。 查:销售记录(销售日期、销售地、销售量) | | | 四、投入品管理 | (一)植保产品 | 13 | 应针对病、虫、草害或靶标,合理选择植保产品。 查:生产技术规程、用药记录 | | | 14※ | 应保留使用的植保产品的购货凭证,并记录相关情况。 查:植保产品的购货凭证、入库记录 | | | 15 | 使用的植保产品应经国家登记许可。 查:使用植保产品的登记证号 | | | 16※ | 不应使用禁用的植保产品。 查:用药记录、现场查看 | | | 17 | 应记录施用植保产品的地块、果园或温室的相关信息。 查:用药记录 | | | 18 | 应记录植保产品处理的作物名称和品种。 查:用药记录 | | | 19 | 应记录植保产品的使用日期。 查:用药记录 | | | 20 | 应记录植保产品的使用方法。 查:用药记录 | | | 21 | 应记录植保产品的使用量。 查:用药记录 | | | 22 | 应记录植保产品的施用人员。 查:用药记录 | | | 23※ | 植保产品的使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的规定。 查:用药记录、采收记录 | | | 24 | 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应根据国家或地方法规进行处理。 查:现场查看 | | | 25 | 对使用过的容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查:现场查看 | | | 26※ | 植保产品应有专门的地方进行储存,并有专人进行管理。 查:现场查看、领用记录 | | | (二)肥料 | 27 | 应保留使用的肥料的购货凭证,并记录相关情况。 查:肥料的购货凭证、入库记录 | | | 28 | 应记录施肥的地块、果园或温室的有关信息。 查:施肥记录 | | | 29 | 应记录所有肥料施用的日期。 查:施肥记录 | | | 30 | 应记录所有肥料施用的类型。 查:施肥记录 | | | 31 | 应记录所有肥料的施用量。 查:施肥记录 | | | 32 | 应记录所有肥料的施用方法。 查:施肥记录 | | | 33 | 应记录施肥人员的姓名。 查:施肥记录 | | | 34※ | 肥料的使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查:施肥记录 | | | 35 | 不允许使用人类生活的污水淤泥和城市垃圾。 查:现场查看、相关制度 | | | 五、产品质量 | 36※ | 产品质量应符合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的要求。 查:《产品检验报告》 | | | 37※ | 收获的产品应与植保产品、有机肥料及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分开储存。 查:现场查看 | | | 六、初级加工产品管理(适用于申报产品为初级加工产品的) | 38※ | 加工厂应有国家规定的资质。 查: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 | | 39 | 制定了卫生管理和消毒制度,并严格执行。 查:文件资料、现场查看 | | | 40 | 应按无公害食品加工技术规范生产。 查:加工技术规程、加工生产记录 | | | 41※ | 加工原料应受控。辅料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不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或非食用物质。 查:原辅料使用记录、现场查看 | | | 42 | 应有符合要求的产品贮藏和运输设施。 查:现场查看 | | | 43 | 产品包装应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包装的相关规定。 查:现场查看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