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00-12-22批准
2001-04-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猕猴桃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猕猴桃的生产和流通。本标准所指的猕猴桃包括猕猴桃属的各品种变种及变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5-1996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5009.17-1996食品中汞的测定方法 GB/T5009.18-1996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5009.19-1996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20-1996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8855-1988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12293-1990水果、蔬菜制品可滴定酸度的测定 GB/T12295-1990水果、蔬菜制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 GB/T12392-1990蔬菜、水果及其制品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方法荧光法和2,4-二硝基苯肼法 GB/T13108-1991植物性食品中稀土的测定方法 GB/T14929.4-1994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 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绿色食品greenfood见NY/T391-2000中3.1。 3.2A 级绿色食品Agradegreenfood见NY/T391-2000中3.3。 3.3生理成熟physiologi?calripe果实已达到能保证正常完成熟化过程的生理状态。 3.4后熟fullripe达到生理成熟的果实采收后,经一定时间的贮存使果实达到质地变软,出现芳香味的最佳食用状态。 3.5斑迹spot果面的各种病斑、变色斑、疤痕、蚧痕、菌迹、药迹等。 3.6损伤damage果实的各种碰压伤、摩擦伤、日灼伤、冻伤、发育性裂口等。 3.7腐烂果decayfruit果实遭受病原物的侵染,细胞的中胶层被病原物分泌的酶所分解,导致细胞分离、内部组织溃败,丧失食用价值的果实。 3.8畸形果deformityfruit 果实明显变形,不具有本品种果形的固有特征。 3.9缺陷果defectfruit果面有斑迹,或果实有操伤、畸形、腐烂的果实。 3.10洁净clean果实上无污染物、尘土及其他外来杂质。 3.11果形良好fruitfor?malgood 果形具有本品种的固有特征,但允许有部分轻度凸凹或粗糙,而不影响外观。
4 要求 4.1产地环境要求应符合NY/T391规定 4.2感官要求 4.2.1果形:具该品种特征果形,果形良好,无畸形果。 4.2.2色泽:全果着色,色泽均匀,具该品种特征色泽。 4.2.3果面:果面洁净,无损伤及各种斑迹。 4.2.4果肉:多汁,软硬适度,具该品种特征特色。 4.2.5风味:酸甜适度,香或清香。 4.2.6成熟度:应达到生理成熟,或完成后熟。 4.2.7缺陷果容许度 4.2.7.1批次产品中缺陷果不超过4%,其中腐烂果不超过1%。 4.2.7.2缺陷果百分数(%)以果实个数为单位进行计算。 4.2.7.3腐烂果在产品提供给消费者前应剔除。 4.2理化要求理化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理化要求 项目 指标 生理成熟果 ≥6 可溶性固形物,% ≥10 后熟果 总酸量(以柠檬酸计),% ≤1.5 生理成熟果 ≥6:5 固酸比 后熟果 ≥10:5 维生素C,mgkg ≥1000 果实纵径,mm ≥50 单果重,g ≥80 4.4卫生要求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5 试验方法 5.1感官试验 从样品中随机抽取100枚猕猴桃,按4.2的要求作感官检验。缺陷果容许度按下述方法:从样品中随机抽取100枚猕猴桃,检出缺陷果,计数,计算缺陷果百分数。再从缺陷果中检出腐烂果,计数,计算腐烂果百分数。 5.2可溶性固形物测定 按GB/T12295规定执行。 5.3总酸度测定 按GB/T12293规定执行。 5.4固酸比计算固酸比 按式(1)计算: X=S/A………………(1) 式中: X———固酸比,计算结果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S———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A———总酸量,%。 5.5维生素C测定 按GB/T12392规定执行。 5.6单果重测定 从样品中随机取10个单果,用感量0.1g的天平称重,称量结果保持小数点后一位数,测定结果以单果重范围表示,即“最小值~最大值”。 5.7果实纵径测量 从样品中随机抽取10个单果,用水果刀将果实从果蒂至果顶破开,用游标卡尺测量果蒂至果顶的距离(精确至1mm),即为果实纵径。测定结果以果实纵径范围表示,即“最小值~最大值”。 5.8砷的测定 按GB/T5009.11规定执行。 5.9铅的测定 按GB/T5009.12规定执行。 5.10镉的测定 按GB/T5009.15规定执行。 5.11汞的测定 按GB/T5009.17规定执行。 5.12氟的测定 按GB/T5009.18规定执行。 5.13稀土的测定 按GB/T13108规定执行。 5.14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按GB/T5009.19规定执行。 5.15乐果、敌敌畏、对硫磷、马拉硫磷、甲拌磷、杀螟硫磷、倍硫磷的测定接GB/T5009.20规定执行。 5.16氯氟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的测定 按GB/T14929.4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组批规则 按GB/T8855规定执行。 6.2抽样方法 按GB/T8855规定执行。 6.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b)前后两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4交收试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的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标签、缺陷果容许度、感官及单果重。安全卫生指标应根据土壤环境背景值及农药施用情况选测。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6.5判定规则 6.5.1无论交收检验或型式检验,一项指标检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单果重及果实纵径以最小值为判定数据。 6.5.2为确保理化、卫生项目检验不受偶然误差影响,凡某项目检验不合格,应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项目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应再取一份样品做第二次复检,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 6.5.3对包装、标志、缺陷果容许度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
7 标志标签 7.1标志 7.1.1包装箱或包装盒上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具体标注按有关规定执行。 7.1.2包装箱或包装盒上应标注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保存期、生产单位、储运注意事项等内容。字迹应清晰、完整、勿错。 7.2标签应按照GB7718的规定执行,在标签上标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名称、单果重、果实个数或净重、包装日期、保存期、产地、生产单位、执行标准代号等内容。
8 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 8.1.1包装分箱装与盒装,箱装用于大批量(5~10kg)果实包装,盒装用于小批量(0.5~1kg)果实包装。 8.1.2箱装用瓦楞纸箱,内衬垫箱纸,垫箱纸质地应细致柔软。果实应排列整齐,分层排放,每层用垫箱纸分隔。 8.1.3盒装的盒子用厚皮纸制作,内有一种塑料薄膜巢,巢内平铺果实一层,套上水果保鲜袋,再盛入纸盒中。 8.2运输 8.2.1猕猴桃易碰伤、腐烂,故应冷藏运输,做到快装、快运、快卸。严禁日晒雨淋,装卸、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掷。 8.2.2运输工具的装运舱应清洁、无异味,水运时应防止水油入舱中。防止虫蛀、鼠咬。 8.3贮存猕猴桃果实宜在冷凉湿润的条件下贮存,在温度0~2℃,湿度90%以上时可贮存3~6个月。常温下仅可存放约2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