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00-12-22批准
2001-04-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红花籽油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食用红花籽油(高级烹调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5009.3-1985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7-1996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5009.20-1996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22-1996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 GB/T5009.27-1996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方法 GB/T5009.37-199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525-1985植物油脂检验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5526-1985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 GB/T5527-1985植物油脂检验折光指数测定法 GB/T5528-1995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 GB/T5529-1985植物油脂检验杂志测定法 GB/T5530-1998动植物油脂酸价和酸度的测定 GB/T5532-1995植物油碘价测定 GB/T5533-1985植物油脂检验含皂量测定法 GB/T5534-1995动植物油脂皂化值的测定 GB/T5535.1-1998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1部分:乙醚提取法(第一方法) GB/T5535.2-1998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2部分:己烷提取快速法 GB/T5538-1995油脂过氧化值测定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10111-1988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7653-1987大豆色拉油(已调整为行业标准) NT/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T/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绿色食品greenfood 见NY/T391-2000中3.1。 3.2A级绿色食品Agradegreenfood 见NY/T391-2000中3.3. 3.3红花籽油(又名红花油)safflo werseedoil 从红花籽中提炼制得的油。
4 要求 4.1原料产地应符合NY/T391之规定。 4.2特征要求 特征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特征要求 项 目 指 标 折光指数(nD20 1.476~1.480 相对密度(20℃/4℃)0922~0.930 碘价(Ig100g) 135~150 皂化值(KOHmg g 油) 186~198 4.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2 规定 。 表 2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透明度 清晰 透明 气味、滋味 无味 口感 好 4.4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 3 规定 。 表 3 理化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泽(罗维朋比 ≤Y35 R4 色槽133.4mm) 不皂化物,gkg ≤15 酸价,KOHmgg ≤1.0 过氧化值,% ≤0.15 羰基价,mmolkg ≤20 烟点,℃ ≥210 净含量,ml 按包装标示规定,负偏差符 合国家包装商品计量规定 。 4.5卫生要求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4规定。 4.6营养要求 营养要求应符合表5规定。
5 试验方法 5.1溶剂残留量的测定按GB/T5009.3执行。 5.2砷的测定按GB/T5009.11执行。 5.3汞的测定按GB/T5009.17执行。 5.4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按GB/T5009.20执行。 5.5黄曲霉素B1的测定按GB/T5009.22执行。 5.6苯并(a)芘的测定按GB/T5009.27执行。 5.7羰基价的测定按GB/T5009.37执行。 5.8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的鉴定按GB/T5525执行。 5.9密度的测定按GB/T5526执行。 5.10折光的测定按GB/T5527执行。 5.11水分及挥发物含量的测定按GB/T5528执行。 5.12杂质的测定按GB/T5529执行。 5.13酸价的测定按GB/T5530执行。 5.14碘价的测定按GB/T5532执行。 5.15含皂量的测定按GB/T5533执行。 5.16皂化值的测定按GB/T5534执行。 5.17不皂化物的测定按GB/T5535.1、GB/T5535.2执行。 5.18过氧化值的测定按GB/T5538执行。 5.19烟点的测定按GB7653-1987中附录A执行。
6 检验规则 6.1不合格分类如下 样品中的特征、感官、理化要求中各项目若不符合指标要求应记作不合格。 A类不合格:折光指数、比重、碘价、皂化价、透明度、气味、滋味、酸价、羰基价、黄曲霉素B1、苯并(a)芘、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倍硫磷、砷、汞、浸出油溶剂残留量。 B类不合格: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色泽、烟点、不皂化物、含皂量、亚油酸,不饱和脂肪酸、过氧化值。 6.2交收检验 6.2.1批次 同一生产期内生产的产品,经包装后出厂,为同一批产品。每批产品出厂前进行例行检验,出厂时应附有生产厂技术质检部门签署的质量合格证。 6.3抽样 按GB/T10111随机抽样标准执行,抽检样品的数量应符合表6规定。 6.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按规定要求,定期或在特殊情况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的一种例行检验。 型式检验需每个生产季节进行一次,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亦应进行。 a)更改原料; b)更改关键工艺; c)更改关键设备; d)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 6.5判定规则 受检样品中有一项A类不合格时,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受检产品中允许有一项B类不合格,当超过一项时,则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受检样品检验不合格时,应按6.3规定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
7 标志、标签、包装、贮存、运输 7.1标志 7.1.1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食用红花籽油均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具体标注按有关规定执行。 7.1.2标签标志 绿色食品食用红花籽油标签按GB7718规定执行。 7.2包装、贮运、运输、图示标志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按GB191执行。 表 4 卫生要求 项目 指标 不溶性杂质,%(m/m))≤8.5 水分及挥发物,%(m/m))≤0.1 含皂量,%(m/m)) ≤0 .005 黄曲霉毒素B1μg/kg ≤5 苯并(a)芘,μg/kg ≤5 乐果,mgkg 不得检出 敌敌畏,mgkg 不得检出 杀螟硫磷,mgkg 不得检出 倍硫磷,mgkg ≤0 .01 砷(以As),mgkg ≤0 .08 汞(以Hg),mgkg ≤0 .05 浸出油溶剂残留量,mgkg≤5 注:其他农药的限量指标应符合NYT393规定。 表 5 营养要求 项目 指标 亚油酸,% ≥75 不饱和脂肪酸,% ≥88 表 6 抽样数量批量 件数 抽取件数 每件采样数,kg ≤500 ≥ 10 ≥0 .5 >500 ≥ 15 ≥0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