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暨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起草组第一次联席会议 4月24日,《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暨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起草组第一次联席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世宏要求,要高质量推进《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为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可明出席并讲话。 田世宏指出,《产品质量法》修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需要,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结果要求的需要,是将政府机构改革成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需要,是促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他强调,《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眼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筑牢产品安全底线、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为目标,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方向,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根本,以创新监管机制、优化市场环境、完善责任体系为重点,使《产品质量法》成为维护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推动质量提升的有力支撑、创新质量管理的有效规制,推动实现我国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田世宏要求,修法工作要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创新;坚持科学立法,完善治理体系;坚持民主立法,提高修法质量;兼顾好政府与市场、继承与创新、权利与义务、质量法与其他法、国内与国际等五个关系。同时,要求当前要着力做好评估调研、理论研究、协同配合三项工作。 胡可明在讲话中指出,《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在群策群力的基础上不断统一认识,用高质量的修法工作为建设质量强国提供更多助力。 会上,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两个评估起草组介绍了《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评估和立法起草工作方案,与会专家就《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