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净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环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针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9230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8.5万家,取缔无证经营9375家,立案查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583件,立案查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14153件,累计罚没金额7929余万元。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措施、有成效。福建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北京成立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专项检查工作推进视频会。河南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照摸底排查、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巩固提升4个阶段分步推进实施。河北、黑龙江等近十省市开展“净网”“清网”专项行动。浙江组织“五个一”行动(一次摸排,一次约谈、一次巡查、一次抽检、一次宣教)。广东、湖北等地将网络餐饮监管作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重要抓手。四川、重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回头查”。 二、夯实责任,规范经营。一是建章立制,细化措施。北京制定《网络订餐平台入网审查监督检查要点(试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要求(试行)》《含档口类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流程(试行)》。江苏、福建、河南、海南等地研究制定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备案管理办法。天津、福建等地建立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数据信息定期报送机制。二是行政约谈,督促履责。市场监管总局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对辖区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进行约谈,推动平台切实履行资质审查等责任义务。三是加强培训,增强意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贯培训,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送餐人员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学习《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线上线下,强化监管。一是开展线上监测。北京、浙江等地研发网络订餐监督管理系统,建立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市、区、所监管体系。广东、湖北、海南等地运用信息化技术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页面端、手机端进行全方位监测,抓取违法违规信息,督促指导平台对照自查、监管人员线上排查,推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率持续提升,广东目前已达到98%。上海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2018年以来共开展入网餐饮单位线上监测1.8万余户次,公布13轮线上监测问题单位名单。二是开展线下检查。北京要求平台一次性报送存量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信息,实行新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日报送制度,完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台账,全面逐一开展线上线下巡查。浙江按照不少于辖区入网餐饮单位总数5%的比例开展线下检查。江苏、山东等地实地检查各平台销量排名靠前的“网红”店铺。上海、湖南开展线下无证餐饮综合治理。福建对网络餐饮配送站点重点进行检查。湖北对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路上”3个环节进行全覆盖检查。三是加大抽检力度。福建将网络餐饮食品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海南制定《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要求(试行)》。江苏、山东、甘肃等地邀请社会公众参与网络餐饮食品“你点我检”抽检活动。上海抽检网络订餐配送的高风险食品540件,合格率达95%。浙江抽检餐饮食品6753件,合格率达97%;抽检一次性餐盒965件,合格率达98%。 四、严惩重处,合力打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网络订餐违法行为,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上海印发《关于从重查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违法行为的通知》。广东肇庆、揭阳根据监测情况,深挖线索,查实多起涉嫌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福建泉州对发现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一案双查”,既查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又查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湖南查处多起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平台代理商未履行审查义务案件。 五、加强宣传,社会共治。一是强化公众监督。上海指导平台鼓励外卖骑手举报配送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餐饮单位并给予奖励,外卖骑手举报发现的无证餐饮线索达数十件;指导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在平台发布“明厨亮灶”视频。广东中山开展网络订餐主题“全民查餐厅”活动,邀请市民、媒体随机对37家入网餐饮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广州、佛山扩大“明厨亮灶”实施范围,在平台上向消费者在线实时展示后厨情况。江苏开展“神秘买家”“手机直播”等活动,提高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群众参与度。二是强化政企数据共享。吉林、上海、湖北、四川等地开放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数据库,推动平台提高审查准确率,在食品快检、人员培训、实地核查等方面给予平台技术指导。上海指导平台通过GPS定位自动比对实际取餐地点与入网登记地址,对不一致的及时预警;搜索分析消费者食品安全负面评论数据,主动向监管部门推送。浙江与平台建立“日常沟通+定期会商”模式,强化双向合作,研究解决“一址多店”等新型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