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的正式出炉,新的国家标准有望给食用油行业带来一场新变革,从而肃清行业乱象,使得我国食用调和油进入配方公开新时代。而为了保障食用植物油行业健康发展,规范食用植物油特别是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坚决遏制虚假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植物油新国标出台没多久,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联合发布公告,规范食用油产品标签标识的管理,这既是给新国标的实施“加油”,更是对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规范。 我们知道,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表明产品信息的各种表述和指示的统称,主要表现为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的名称、厂址,产品的主要成分、规格型号,以及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警示标志等。商品标签是贴在商品上的标志及标贴,包括文字和图案,与商品包装的装潢不同,商品标签是为了区别商品的出处,是专用的;而商品包装的装潢是对商品的美化、装饰说明和宣传。由此可见,一个产品的标签标识相当于产品的另外一张“脸”,是产品展示自己、消费者认识产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非常重要。 正是因为产品的标签标识属于产品消费的一部分,因此我国就对产品的标签标识出台了专门的“规范”——其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和其他的相关要求;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其标示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于广大消费者作为关心的食品,还有专门的“规矩”——《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这也就是为什么此次三部委的公告中首先就强调“食用植物油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标注。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内容负责。” 尽管产品的标签标识有着严格的“规矩”,但是由于产品的标签标识具有产品宣传的重要功能,一些商家还是在产品的标签标识上做起了文章,有的产品通过在标签标识上变换字号的方式达到误导消费者的目的,比如食用植物油中不少商家将所谓的配方字号放大,而其他信息字号弄小;还有的产品通过炒作概念来达到促销的目的,比如食用植物油中不少产品将“非转基因”作为卖点并在标签标识上进行突出处理;有的产品故意不标注关键信息让消费者无从获取产品的主要信息,比如不少使用植物油产品对产品的标准信息、配方信息标注不全等。 针对市场上的乱象,应该说此次三部委的公告是有的放失,提出了专门的针对措施和要求,比如要求食用植物油的名称应当反映食用植物油的真实属性。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应当使用该种食用植物油的规范名称,不得掺有其他品种油脂。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应当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的规定,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并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另外,针对当前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转基因”问题,也有了专门针对性的规定: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 事实上,标签标识的不规范一直是食品行业质量不合格的“重灾区”,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不少企业,对于标签标识的相关规范不够了解,对于标签标识的管理不够规范和不够重视,这一点在一些中小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而很多食品行业还是以小作坊为主,中小企业占比大;二是不少企业为了达到宣传自己产品的目的,故意在产品的标签标识上耍小聪明,让食品的标签标识变得“油腔滑调”,误导消费者。于是,产品的标签标识特别是食品标签标识的不规范,一度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点,尤其是许多职业打假人更是针对性地进行维权,形成了广泛影响,使得《食品安全法》在修订过程中新增“食品标签瑕疵”的概念,并将“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排除在惩罚性赔偿之外,食品标签标识规范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编辑:foodq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