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食品安全法设立的索证索票体系,对食品经营企业索取什么证票说了很多,且分布在若干条款中,使得食品经营企业无所适从。对于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相关产品需要索取什么证、票,企业很难掌握。为此,将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索证索票事项进行了归纳整理,推出“两证一票+”追溯体系。 需要说明的是,在“两证一票+”体系中,我们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只需要查验的内容修改为建议索取。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设置了豁免条款。对于食品经营企业而言,只要做到索证索票齐全,即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在监督抽检不合格时、在投诉举报等违法行为被查实时,企业只要按“两证一票+”操作了,即可免于处罚,同时也为食品执法人的事后免于问责提供了证据支持。 下面我来说说何谓“两证一票+”: 1、所谓“两证一票+”即为:所有的食品(原料)等,采购时均需索取两个证和一个票。特殊的食品还要索取+里的内容。 2、“两证”:许可证、合格证。 (1)在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食品等,需要分别索取各自的许可证复印件。一是如果在经营单位(批发企业)采购,即索取经营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如果在生产企业直接采购即索取生产企业许可证。 (2)合格证:即,该食品的企业自检合格证明。 3、“票”:即为,票据——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票据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4,“+”:某些特殊食品,除索取两证一票外,还要索取的内容均在+里面体现。如,肉及肉制品,还要索取检疫证或检验合格证明等。 两证一票+
上述表格的解释与补充 1、上述表格内容针对的是采购的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但不包括食用农产品(水产、动物肉类、瓜果蔬菜、菌类、蛋类等)。食用农产品应遵循: (1)无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索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票”。 (2)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除索取(1)的内容外,还应查验合格证明,建议索取。 2、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应索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票”,查验合格证明文件(建议索取)。直接接触食品的一次性餐盒、筷子、食品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等还应查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建议索取)。 3、由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供应餐饮具的,要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证明。查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建议索取)。 4、上述索取的“两证”和“+”为A4纸大小的复印件、所有索取的内容均来自供货者,同时加盖供货者公章,无公章或营业执照的,索取法人(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由法人(业主)签字。索取的内容应按类别装订成册,并设有目录。鼓励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协议”。 5、鼓励采用信息化(即计算机和网络)手段采集、留存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上述内容的保存,并对真实性负责。保存期限为: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食用农产品不得少于6个月。 编辑:food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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