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的设备到底能不能申请资质认定?很多解释是CMA具有法律效力,不可以租用设备,必须是自用设备,而且需要看设备的发票?下面和大家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条款: 4.4.1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看到没有,实验室可以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这里的说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主要是指租用设备,那么问题来了,准则说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租用设备),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怎么样才叫满足本准则的要求呢? 租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a) 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实验室的管理体系; b) 本实验室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由本实验室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 c)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 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实验室共用租赁。 编辑:food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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