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采,也就是特殊状态下采购进来的物料,一般是指来料物品不合格要求或不知品质状态下紧急收下物料的过程,有些企业也把它称为紧急放行。这在当今制造行业中经常遇到,但一定要慎用。在一般情况下,尽量不要进行特采,这对企业不仅品质难以保证,而且在管理体系上运作也较为麻烦,因为它多“走”了几个部门的运作。
一、作出特采判断的情形
对购进物料作出特采处理的情形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进料检验被判为不合格;另一种是来不及检验,而需要紧急上线。
二、特采物料的品质责任归属
对于特采的物料,其品质问题的责任一般由审核和核准人员负责,但检验人员所检验出来的状况必须是真实的,否则在后端出现非原检验出来的品质问题,其责任还是必须由检验人员负责。
三、特采申请程序
特采一般是来料经检验员判定为不合格后或来不及检验时,由采购人员或物料控制人员提出,并填写“特采申请单”,经来料检验主管人员审核或工程技术主管审核,再经品质部高层主管或高层主管人员核准,再将特采单复印件或副本分别送到来料检验人员和仓库人员手中,才算是完成了特采的程序。此时仓管员就可以特别注明该批物料的状况,并贴上标签,再发货给生产线。
四、特采管理的具体要求
1、应在进货检验程序中对特采作出规定,明确特采情况的审批人、责任人,规定作出可追溯性标志的方法,明确识别记录的内容、如何传递、由谁保管。
2、特采所使用的全部质量记录,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在保存期内不得丢失或擅自销毁。
3、当供方的产品进厂后,根据情况对需要特采的产品,由责任部门(一般为采购部或生产计划科)的责任人提出申请,报经授权人审批。
4、对特采的物料作出可追溯性标志,同时做好识别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载特采产品的规格、数量、时间、地点、标示方法和供方的名称及所提供的证据。
5、特采的同时,应留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必须尽快完成,应设置适当的特采的停止点(停止点:相应文件规定的某点,未经指定组织或授权批准,不能越过该点继续活动),对于流转到停止点上的特采产品,在接到证明该批物料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才能将物料放行。若发现特采的物料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根据可追溯性标志及识别记录,将不合格品追回。 编辑:food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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