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3类食品9批次样品。其中,粮食加工品6批次,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的粮食加工品主要包括大米、小麦粉、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等。抽检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指标。 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购买食品时,如有问题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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