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长春市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第二十三期公示。信息显示近期,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53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0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二道区果鲜多生鲜超市销售的黄瓜,氧乐果检出值为0.042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道区百鸿市场金忠蔬菜摊床销售的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044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道区百鸿市场金忠蔬菜摊床销售的山药,铅检出值为0.49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朝阳区永昌综合市场葛洪翠蔬菜摊床销售的油麦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050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高新园区美地生鲜超市销售的菜豆,氧乐果检出值为0.077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高新园区光谷民生超市销售的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079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福临综合市场财源海鲜摊床销售的海水蟹,镉检出值为2.15 mg/kg,标准规定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道区百鸿市场吴瑞平水产摊床销售的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3.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道区百鸿市场吴瑞平水产摊床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77.2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高新园区美地生鲜超市销售的韭(韭菜),氧乐果检出值为1.30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高新园区美地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090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高新园区美地生鲜超市销售的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092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长春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光谷大街分公司销售的鱿鱼,镉检出值为3.00 mg/kg,标准规定为≤2.0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长春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光谷大街分公司销售的海蟹(飞蟹),镉检出值为2.54 mg/kg,标准规定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道区广德美郡综合农贸市场宏玉水产摊床销售的鱿鱼,镉检出值为3.91 mg/kg,标准规定为≤2.0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朝阳区永昌综合市场庆霞水产摊床销售的淡水虾(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51.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朝阳区永昌综合市场庆霞水产摊床销售的飞蟹,镉检出值为2.77 mg/kg,标准规定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朝阳区永昌综合市场庆霞水产摊床销售的赤甲红海蟹,镉检出值为0.75 mg/kg,标准规定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长春中东大市场春波水产品摊床销售的淡水虾(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8.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长春欧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羊肋条,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朝阳区、二道区、经开区、新区分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1.氧乐果 氧乐果有击倒力快、高效、广谱、具有杀虫、杀螨等特点,具有强烈的触杀作用和内渗作用,是较理想的根、茎内吸传导性杀螨、杀虫剂,特别适于防治刺吸性害虫。对抗性蚜虫有很强的毒效、对飞虱、叶蝉、介壳虫及其他刺式口器害虫具有较好防效。在低温下仍能保持杀虫活性,特别适合于防治越冬的蚜虫、螨类、木虱和蚧类等。有机磷农药的中毒特征:血液中胆碱酯酶活性受到抑制,导致神经系统机能失调,是一些受神经系统支配的心脏、支气管、肠胃等脏器发生功能异常。《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 标准中规定了食品中氧乐果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可能存在的原因:(1)后茬作物残留问题。用药时期在作物成长的中后期,且用药剂量高,有可能导致后茬蔬菜中检出氧乐果。(2)违法使用。为了作物受病后防治的效果明显,毫无科学依据的大量使用,导致作物成长中无法代谢掉,有可能在后续的蔬菜中检出。 2.铅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若长期或过多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可能会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规定,铅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0.2 mg/kg。重金属铅超标原因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 3.镉 镉是食品中污染物的一种,它无法再降解,能通过食物链富集、累积。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发生蓄积并出现中毒症状,如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内脏和骨骼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危害。2012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CR)将镉及其化合物归为Ⅰ类致癌物,即确证的人类致癌物,充足的证据表明长期吸入镉及其化合物,可以引起肺癌。水产品中镉超标主要是受水体、土壤等养殖环境的影响,因此建议养殖户应在充分考虑满足养殖对象生态条件以及饵料充足的同时,对目标区域海水以及沉积物中的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必要时可咨询当地环保部门,尽量避免在重金属污染严重的沿海海域进行养殖。 4.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可以治疗牲畜疾病。临床仅用作消毒防腐药,外用于治疗创伤、烧伤、化脓性皮炎、中耳炎、泪囊炎、阴道炎、膀胱冲洗、褥疮等。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呋喃西林在3类致癌物(对人类致癌性尚未归类)清单中。在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农业部公告2005年第560号)中呋喃西林为禁用药。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20181108.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108.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