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蔬菜、啤酒、水产品、水果类、羊肉及副产品、禽类及副产品、豆类、其他畜肉及副产品、瓶/桶装饮用水、餐饮食品、罐头食品11类食品共45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4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蔬菜64批次,全部合格;啤酒63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品51批次,全部合格;水果类36批次,全部合格;羊肉及副产品28批次,全部合格;禽类及副产品27批次,全部合格;豆类7批次,全部合格;其他畜肉及副产品4批次,全部合格;瓶/桶装饮用水11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5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罐头食品6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京燕饭店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十寸盘,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检出/50cm2,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惠民天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炒肉盘、中盘鸡盘,不合格项目均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均为检出/50cm2,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均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标称北京天周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经检测实测值为135 CFU/250mL,0 CFU/250mL,0 CFU/250mL,0 CFU/250mL,0 CFU/250mL,标准值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标称北京八贡品酒厂生产的燕东龙脉泉大桶装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经检测实测值为0 CFU/250mL,0 CFU/250mL,34 CFU/250mL,36 CFU/250mL,11 CFU/250mL,标准值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