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局日前召开的“依法诚信经营放心明白消费现场推进会”上获悉,市旅游饭店协会向全市住宿、餐饮企业发出价格自律诚信倡议书,号召实行“就餐消费明示单”做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建诚信、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市物价局、市旅发委相关人士表示,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就餐消费明示单”价格自律做法,引导全市餐饮业学习借鉴。
倡议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很多消费者外出就餐时遇到过这样的烦心事:商家饭菜没有价格明示,不法商家趁机宰客、价格欺诈的现象时有发生,外地更是出现过“天价鱼”“天价虾”等事件,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影响整个城市的形象。
在日前召开的“依法诚信经营放心明白消费现场推进会”上,烟台市旅游饭店协会向全市各住宿、餐饮企业发出了“关于依法诚信经营实行‘就餐消费明示单’价格自律诚信倡议书”。倡议书提出,坚持诚信经营,大力弘扬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打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价格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消费者和其他企业的合法利益,坚决抵制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实行明码标价,将价格透明作为推进饭店行业价格诚信建设的切入点,不断完善酒店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加强员工价格诚信意识教育,努力做到商品标价真实、准确、规范。
规范促销行为,商家应杜绝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误导消费者,杜绝使用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虚假馈赠等价格欺诈行为诱骗消费者交易,降价销售商品时应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保障食品安全,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在加工、制作、销售过程中,不使用“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材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建立健全采购索证索票、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
推广“就餐价格明示单”做法
会上,在市旅游饭店协会的倡议书中,呼吁住宿、餐饮企业实行“就餐消费明示单”这一价格自律做法。烟台市旅游饭店协会会长毕建勇介绍,“就餐价格明示单”包括明码标价、规范点餐、餐后确认三个方面。
“明码标价”方面,商家要做到名称准确,如菜品名称较抽象,需要配以图片或文字说明。规格明确,所有菜品、商品均要求标明计量单位,根据规格标明价位,确保能够让客人一目了然。要价格直观,避免冗余文字。
商家点单前,要向客人说明菜单构成,简单介绍各类菜品所在区域,例如,各类菜系、汤类、面食类等分别在哪几页。点单期间,根据客人感兴趣的菜品及就餐人数进行菜品介绍,着重介绍菜品名称、菜价,根据人数多少推荐客人点小份、正常份或大份,各吃类或分食类菜品一定要跟客人讲明,然后根据客人用餐人数进行点餐。点单后,与客人确认所点菜品、单价并告知菜品总数与总金额,待客人确认无误后再下单通知厨房加工制作。
菜品上齐后,告知客人菜已上齐。确认客人在无其他需要后通知收银打单,当餐服务员审核无误后放置于收银台等待客人结账。客人结账时当餐服务员必须现场服务,以便及时为客人答疑解惑。如出现异常问题当餐服务员需要第一时间通知餐厅管理人员,由餐厅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客人满意离店。
规范价格行为开展诚信建设
对于市旅游饭店协会提倡的“就餐消费明示单”做法,在现场推进会上,市物价局和市旅发委相关人士给予肯定,并表示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推广。
市旅发委王忠杰科长介绍,《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烟台市旅游饭店协会提出的“就餐消费明示单”做法及《价格自律倡议书》,是行业协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的重要表现,也是尊重旅游者、保护旅游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对旅游行业全面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意义深远。下一步,市旅发委将与物价部门强化协作,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旅游企业共同发力,进一步规范行业价格行为、开展诚信建设。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林波表示,要不断提高价格服务水平。“就餐消费明示单”价格自律的做法,实际上是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面对面价格明示,诚实收费。此举是对餐饮业明码标价制度的进一步提升,变被动公示为主动公示,从而达到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互信。今后,要在全市推广“就餐消费明示单”价格诚信的做法,不断细化餐前、餐中或餐后明示就餐价格明细单的内容,不断完善明示方法步骤,特别是明示的时间技巧、地点技艺等,都应统筹全面考虑,以新的诚信和自律理念推动酒店价格服务水平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