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药监局日前出台文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2019年1月31日前,督促辖区所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者(含小作坊小餐饮)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二维码制作粘贴工作,推动形成企业自愿公开信息、重视消费评价、消费者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据悉,使用微信等扫码软件后,将自动呈现包括许可证证面信息和监管档案中可公开的各类企业填报信息、各类动态监管信息(含视频监控)、消费评价和投诉举报等,是集信息公示、消费反馈和投诉举报为一体的移动监管App。
据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于2015年明确规定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上附带二维码,但许可证悬挂较高,证面二维码不易扫描,信息也相对较少。为此,我省制订了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二维码,为执法人员和消费者都提供了极大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