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10月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7215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018批次,不合格样品发现率1.41%。
其中,完成食品风险监测4959批次,检出问题样品147批次,问题样品发现率2.96%;产生不合格(问题)样品核查处置1227件,已启动1227件,核查处置率100%,已完成635件,核查处置完成率51.75%,召回不合格(问题)产品10万公斤,下架封存不合格(问题)产品13万公斤,排查问题原因823件,没收违法所得20余万元,罚款510余万元。
全省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034期55097批次。其中,合格食品信息54399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698批次,发布月度统计分析公告10期。完成流通环节省级食盐监督抽检188批次,涉及全省各市(州)24个县(市、区)共26家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食盐产品,抽检合格率98.94%,发布省级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公告1期188批次。其中,合格食盐信息186批次,不合格食盐信息1批次,1批次正在进行复检中。
据悉,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以来,贵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着力完善监管体制,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节、重点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春季和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中,全省检查学校15359家31000余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2793户25000余次,没收不合格产品253公斤,责令整改2669家(户),立案38件,取缔违规经营9户。在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治理整顿及欺诈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中,检查生产企业1920家、生产小作坊6497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1399条,立案查处56起,查处货值306余万元。其中,1起白酒制假售假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在流通环节、农村家庭、学校和幼儿园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食盐批发企业462户次、食盐零售户31577户次、食品加工企业1436户次、餐饮服务提供者、学校、单位食堂、托儿机构、养老机构30188户次,检查乡镇农贸市场3231户次、农村家庭用盐家访11117户次,共查获食盐违法案件21起,涉案盐产品250余吨,涉案金额30余万元,罚款5万余元,3件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