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实施方案》出台,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食品相关产品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资料的,当场办理审批。
我省简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审批,实行申报材料“一书、一单、一报告”申报制。申请材料包括《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全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产品检验报告。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资料的,当场办理审批;经形式审查合格的,依法颁发生产许可证。承担办理审批的各级局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并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
报送材料虚假咋办?企业取证两个月内,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将对获证企业承诺内容是否属实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改正;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被撤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从重处罚,记入诚信档案,同步纳入当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适用范围
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等5类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提出生产许可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含迁址、增项、减项及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名称变更等事项。具体的产品范围按照现行有效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