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二月十五日公布,两个预先包装蜜枣样本含有可在某些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剂二氧化硫,但样本的食物标籤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或其名称。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产品资料如下︰
样本(一)
产品名称:蜜枣
品牌:点点绿
产地:中国
淨重:三百五十克
总经销商:慈康农圃(国际)有限公司(回收热线:3181 4488)
样本(二)
产品名称:蜜枣
品牌:楼上
产地:中国
淨重:六百零五克
经销商:侨阳陆海产有限公司(回收热线:2300 1800)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跟进早前一宗相关事件时,从红磡一百货公司抽取样本(一)作检测,另外透过恒常食物监测计划,从一间网上商店抽取样本(二)作检测。结果显示两个样本均含二氧化硫,虽然含量皆低于《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列明的最高准许含量,但样本的食物标籤并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或其名称。」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他们分别将样本(一)的受影响产品停售及下架,及将样本(二)的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有关经销商已按中心指示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上述热线,查询有关产品的回收事宜。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二氧化硫是防腐剂,可用于干菜、干果、醃菜和盐醃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噁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而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籤)规例》(第132W章)规定,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有关的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须在配料表中指明。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