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01理性对待 拒绝跟风
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粉类物质食品在市场上出现,成为消费噱头,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体验“黄金食品”,大都出于相信食金能延年益寿、彰显身份高贵或猎奇,商家正是利用了这样的消费心理。食金既背离食品安全要求,也会造成浪费,与当前社会倡导的勤俭节约之风背道而驰。
02健康至上 自觉抵制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金银本身无营养成分,不可能滋补身体,食用后不仅没有营养,还可能伤害人体健康。
03关注重点 避免选购
关注食品外观。不选购及食用外观亮闪闪,含(呈)金银色泽的食品;关注食品标签。不选购及食用标签配料表中含金银箔粉的食品;关注食品配料。不选购配料含金银箔粉的食品;关注宣传用语。避免选购宣传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含金银箔粉的食品。
04畅通渠道 社会共治
如果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违法违规制售含金银箔粉食品或标注金银箔粉“可食用”“食品级”“食品用”等可疑情况,请您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