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8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大类。 蔬菜、蜂蜜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5批次蔬菜和2批次蜂蜜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不合格蔬菜有:泾河新城杨永干菜店销售的1批次生菜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宜川县爱尚良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生姜检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安市临潼区骊浩水果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大豆芽(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陕西华盛兴勇商贸有限公司汉台区分公司海洋城店销售的1批次荷兰豆检出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汉中天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豇豆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叶菜类蔬菜(芹菜除外)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噻虫嗪在生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烯酰吗啉在食荚豌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5mg/kg;噻虫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不合格蜂蜜有:宝鸡弘中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陆县田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绵山牌土蜂蜜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宝鸡市渭滨区万众美购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宝鸡市众森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秦乐园牌洋槐蜜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
呋喃西林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瓜子、香辣板筋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瓜子和1批次香辣板筋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其中,瓜子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榆林市全家福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T散装休闲A(原味瓜子)、榆林市全家福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T散装休闲C(白皮瓜子)。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瓜子的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还有,安康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江县凯旋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俏嘴巴+拼音+图形牌香辣板筋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酸价超标的食品,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明显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标称紫阳县开源富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深磨坊+文字+图形牌玉米稀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受霉菌污染后会腐败变质,失去其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中霉菌的标准值为n=5,c=2,m=50,M=102CFU/g。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或生产设备卫生状况不佳;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1批次食品检出真菌毒素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食品检出真菌毒素污染问题,为:富平县留古镇金镶柳超市销售的1批次白花生米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真菌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造成黄曲霉毒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在种植、采收、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受到黄曲霉等霉菌污染导致。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3批次不合格食品为:富平县富灿酒店销售的1批次馍(自制)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延安市宝塔区友舍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米线(自制)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咸阳大福瑞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秦花油脂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1批次菱竹纯正菜籽油检出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9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