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8日,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网站消息,根据2021年12月1日第4530号健康和安全条例,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被要求对《兽药和医药产品使用管理部级条例》(农林渔业部2013年第44号条例)提出修订,根据《食品安全基本法》第24条第1项,《兽药和医药产品使用管理部级条例》修订内容如下:拟禁止在生产牛奶、鸡蛋等供人食用的动物、养殖供人食用的水生动物和牛、马、猪、鸡、鹌鹑、蜜蜂等供人食用的动物生产过程中使用龙胆紫(也称结晶紫)。
此次修订的宗旨是设置禁止对生产鸡蛋等对象动物使用的规定,而不是人通过食品对龙胆紫产生暴露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