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1年12月31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 已批准从日本北海道进口活牡蛎。
进口的每批货物必须附有出口国或地区有关当局签发的健康证明。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中国食品安全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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